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公寓大廈資訊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近來老舊公寓改建成套房出租或轉售獲利,已衍生建物安全及住戶停車等相關問題,重申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相關規定,請所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加強宣導。

請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辦理宣導事項如下: 

(一)建議各社區參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之規定,將室內裝修管理事宜納入各社區之規約內容。 

(二)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針對住戶倘有擅自室內裝修行為,有違反條例第6條或第16條規定之情事時,請管理委員會依條例第36條規定制止,以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 

(三)另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應向住戶宣導,倘有室內裝修行為,應委託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辦室內裝修或簡易室內裝修許可。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10
  • 發布日期: 2020-09-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