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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

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
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

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如下:

一、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

二、93年次以前役男服役役期並未修正:

(一)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
(二)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17
  • 發布日期: 2023-0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