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行政、選舉。二、區里民活動中心經營管理。三、調解業務。四、國民教育、國民體育。五、殯葬業務、墓政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六、禮俗宗教、祭祀公業。七、區級災害防救、協辦民防。八、回饋金業務、環境衛生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