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役男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

一、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及內政部役政署106年5月12日役署徵字第1065004409號函辦理。
二、按上揭法令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迭有役男規劃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敬請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三、另內政部役政署業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役男可經由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2
  • 發布日期: 2017-05-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