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公寓大廈資訊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加強宣導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之相關規定,建議各管理委員會將室內裝修規定納入公寓大廈規約,並宣導住戶申請簡易室內裝修許可之相關規定

一、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協助辦理事項如下:
(一)建議各社區參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之規定,將室內裝修管理事宜納入各社區之規約內容。
(二)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針對住戶倘有擅自室內裝修行為,有違反條例第6條或第16條規定之情事時,請管理委員會依條例第36條規定制止,以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
(三)請向住戶宣導,倘有室內裝修行為,應委託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並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辦室內裝修或簡易室內裝修許可。
二、有關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上開相關條文內容及表格,亦可至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 cpami.gov.twl)查詢參考。如有申辦疑義,亦可電洽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或蒞臨洽詢,電話: (04) 22289111。
四、檢附內政部令(詳附件一)及公寓大廈住家可申請簡易室內裝修許可宣導單說明(詳附件二)各1份供參。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2
  • 發布日期: 2017-12-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