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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消防水帶缺貨情形,依消防法第37條第1項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將予以適當改善期限,轉知六層以上(含)集合住宅管理委員會知悉

函轉「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考量近期消防水帶缺貨情形,依消防法第37條第1項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將予以適當改善期限,並期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主動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案,轉知轄內六層以上(含)集合住宅管理委員會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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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19
  • 發布日期: 2019-06-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