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配合宣導事項: |
(一) | 預防登革熱疫情發生及擴散,本市市民及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及住家室內外(含大樓中庭、工(農)地、菜(農)園、花圃、側溝、屋後溝、樓梯間、共同走廊、開放空間、退縮空地、防火巷、地下室等防空避難設備及頂樓)之積水容器及積水處等孳生源。 |
(二) | 應配合本府防疫工作:主動清除室內外孳生源,及經評估疫情規模有必要時,應接受本府防疫人員執行疫情調查、檢驗診斷、隔離、治療、預防接種及檢疫、強制室內外孳生源檢查及清除、容器減量、生物及化學防治(含預防性投藥)、登革熱危險警示區標示、禁止進入及封閉場所等相關防疫措施。 |
(三) | 登革熱疫情發生時,有進入本市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由衛生、環保、民政等本府防疫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長或鄰長在場。 |
二、 | 有關登革熱最新疫情與相關衛教資訊,請至本府衛生局網頁預防革熱專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6198/26327/26565/26583/)查詢或下載使用 |
三、 | 請轄內各公寓大廈宣導「臺中市登革熱防疫措施」,於社區大樓範圍內應自行定期進行清除積水及消毒工作,以避免病媒蚊孳生,降低登革熱發生風險。另檢送簡易自主檢查表一份,敬請貴社區填報自主檢查表,並請社區回報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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