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辦理宣導事項如下:
(一)建議各社區參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之規定,將室內裝修管理事宜納入各社區之規約內容。
(二)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針對住戶倘有擅自室內裝修行為,有違反條例第6條或第16條規定之情事時,請管理委員會依條例第36條規定制止,以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
(三)另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應向住戶宣導,倘有室內裝修行為,應委託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辦室內裝修或簡易室內裝修許可。
請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辦理宣導事項如下:
(一)建議各社區參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之規定,將室內裝修管理事宜納入各社區之規約內容。
(二)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針對住戶倘有擅自室內裝修行為,有違反條例第6條或第16條規定之情事時,請管理委員會依條例第36條規定制止,以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
(三)另請各社區管理委員會應向住戶宣導,倘有室內裝修行為,應委託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辦室內裝修或簡易室內裝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