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本市轄內社區能源使用效率,落實社區能源再造及節電,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109年臺中市智慧節能社區標竿場域補助計畫」,遴選2座社區做為臺中市智慧節能社區示範場域,導入「節能、儲能、創能」之智慧能源模組,調節社區電力供需,並達到更即時且效率的能源管理。
二、申請資格:以設籍於臺中市之社區為單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組織,並向主管機關報備為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
三、申請期間:自109年9月24日起至109年11月6日止。
四、申請方式詳如補助計畫,對於本活動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諮詢窗口:台灣經濟研究院:02-25865000分機865 (郭小姐)、831(曾小姐)
五、檢附「109年臺中市智慧節能社區標竿場域補助計畫DM」及「109年臺中市智慧節能社區標竿場域補助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