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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政府辦理111年度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受理申請資格、補助流程、補助項目及補助金額、受理期間等相關公告

一、依據「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申請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有意願且符合條件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代表填具申請書表(請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業務項目/公寓大廈/相關補助計畫)項下下載並檢齊相關文件向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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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14
  • 發布日期: 2022-10-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