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竹區段徵收 全區計分4工區,規劃第一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第四種住宅區、商業區、宗教專用區及公用事業專用區等土地使用分區,面積合計64.5公頃;另劃設河道、公園、廣場、綠地、園道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合計46.21公頃,更首創「臨時中繼住宅」供安置戶使用,確保在地居民居住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