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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法令查詢

檔案法第三章應用,第17條至第22條,主要說明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各機關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
檔案法第三章應用,第17條至第22條,主要說明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各機關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9
  • 發布日期: 2024-06-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秘書室
  • 點閱次數: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