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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政府公告受理114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與相關事項公告1份,請查照。

本案受理申請事項:

(一)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01:00~05:00;

(二)受理地點:本所農業課;

(三)申請人資格:申請人應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納稅義務人為限,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另具委託書;

(四)應備文件:申請書(可向本所索取或至本所網站下載列印)、戶口名簿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一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正本都市計畫內土地,請另檢附一個月內使用分區證明書正本有地上建物者檢附該建物使用執照雜項執照影本,倘該建物係於區域計畫法實施前已存在,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建物如登記資料其用途已載明為住家用及住商用等,則非供與農業經營使用,應無前開要點之適用;其餘詳公告事項。

(五)餘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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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07
  • 發布日期: 2025-04-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