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4月10日中市農作字第1140014555號函辦理。 114年度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已結束,請農友於龍眼及荔枝盛花期停止施用農藥,避免造成蜜蜂中毒及授粉作業受影響,並建議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等防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