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中市政府受理期限從114年3月24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補貼方式:每遇有一名12歲含以下子女
3.申請條件:
(1)
(2)戶籍位於臺中市
(3)在臺中市租屋且稅籍課有住家稅率
(4)所得符合公告標準以下且無自用住宅
4.受理單位: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住宅服務科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5.申請方式:
(1)線上申請: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網站
(2)紙本申請:填寫申請書備妥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市府住宅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