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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動物福利,請民眾避免使用毒物毒殺動物

  1. 依據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114年5月15日中市動保字第1140004143號函辦理。
  2. 按動物保護法第25之1條略以,使用藥物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3. 請民眾留意有關除草劑及農藥濫用對動物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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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宣導活動,生活資訊,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16
  • 發布日期: 2025-05-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