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 課後照顧補助計畫」
旨揭補助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 受理期限:
1、 上半年度申請:114年7月1日起至7月25日止。
2、 下半年度申請:114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二) 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 補助對象及資格:
1、 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2、 補助資格:
(1) 具原住民身分。
(2) 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 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四)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乙份。
2、 領據乙份。
3、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4、 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 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 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 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1) 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1月至6月。
(2) 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7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