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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甄選作業規定

115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甄選作業規定:

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 常備役體位役男。

(二)申請類別:本次申請僅受理「一般資格」申請,役男 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三)入營時間:115年10月至115年12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 集令為準)。

(四)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 第1頁,共4頁 25 裝 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 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6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 申請)。

3、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 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 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 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如附 表)。

二、申請期間: 自115年7月16日(星期四)9時起至115年11月20日(星期 五)17時止。

 

三、錄取名額:3,200名。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 役男應至本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替管中 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5年下半年役男申 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甄選作業資訊系統 (https://dca.moi.gov.tw/sugsys) 登錄申請。

五、本次申請採登記制,不辦理抽籤,完成登錄並成功送出 系統,且查無公告事項一、(四)之限制條件者,即為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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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30
  • 發布日期: 2026-06-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