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使回饋金資源供全區區民共享,以達實質及公平補助,本區自110年起辦理回饋金補助區民水電費。
二、補助條件:設籍本區三年以上者(112年1月1日前遷入,並於115年1月1日仍在籍者)均享有每人本年度新臺幣300元補助;前已申請,且戶內人口數無異動者,免再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間: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四、申請方式及流程:
(一)針對111年遷入本區設籍之家戶,且尚未申請補助者,由本所以郵寄或透過里鄰長將申請表送達各家戶,請以戶為單位申請並填寫 。
(二)請檢附戶口名簿及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交鄰長或里辦公處,經里辦公處彙整送本所,或逕向本所申請,俟審核後辦理匯款。
五、諮詢窗口:
(一)電話:04-23368016分機151、152、153、168、169。
(二)網路電話:0972-26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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