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報名人數踴躍,為利賽程順利進行並兼顧競賽時程安排,擬將原競賽規程第六項「預賽各點比賽皆採一盤六局決勝盤制」修正為「預賽各點比賽皆採一盤四局決勝盤制」,本局原則同意,請依修正內容辦理並公告周知。 二、附件附上修正後之網球項目競賽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