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104年3月30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對外向不動產經紀業收取帶看費或清潔費行為研商會議」決議內容
(二)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對不動產仲介業經紀人員收取帶客看屋費用,依內政部營建署以97年1月14日營署建管字第0970001652號函,係屬私權,如有爭議,宜循司法途徑解決。
(三)公寓大樓管理委員會向不動產仲介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或清潔費者,涉及課徵營業稅,通報國稅局辦理稅徵事宜。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2
- 發布日期: 2015-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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