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每年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前,多以申請該公寓大廈全部建物謄本,以釐清所有權屬;惟各公寓大廈所有權人每年變動比例不高,若申請全部建物所有權人謄本所費不貲。爰此,為節省各公寓大廈申請全棟建物謄本之費用,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自行開發程式提供公寓大廈指定區間(申請日前一年)建物所有權變動資訊,俾利管理人申請建物謄本參考。二、服務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申請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