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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人事室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三等230薪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
三、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有效期間(訖) 2025-10-21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區人文課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報考試職缺(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該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錄取者試用期間自僱用日起1個月,試用期滿經本所考核不及格者,不予正式錄用。
二、月支薪酬: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993元)(另需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費用),僱用期間如遇待遇調整,將依據主管機關函頒之調薪結果核發薪資。
三、繳驗表件如下: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詳填)、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請檢附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四、本職缺一律採紙本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將報名表件逕寄414212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3368016分機270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連絡人 鄭小姐
連絡電話 (04)23368016分機270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5-10-17
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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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17
  • 發布日期: 2025-10-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