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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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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所需資格條件:年滿16歲且為本市115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應徵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 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如附表) 2. 115年度列冊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相關證照資料影本 5.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請以電腦繕打A4紙張列印) 6.服役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 (二)上述文件請依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於115年10月2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所收件辦理報名(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 316號,聯絡電話04-23368016分機131徐小姐),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社會救助 以工代賑人員」。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 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