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即日起所有戶外公共場域禁止烤肉活動,內容詳如附件,另就涉公寓大廈管理範圍節錄如下: |
(一) | 公寓大廈內公共場域包含社區中庭、社區頂樓等皆禁止烤肉。 |
(二) | 家戶內烤肉則以同住家人為限。 |
二、 | 違反上開防疫措施經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
三、 | 相關資訊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及台中市政府網站(https://www.taichung.gov.tw/1858387/post)查詢或加入「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tchd),即時掌握公寓大廈最新訊息。 |